發布時間:2017-07-26 瀏覽數量:1204
歐美一些大公司在80年代就已開始自發制定公司的環境政策,委托外部的環境咨詢公司來調查他們的環境績效,并對外公布調查結果(這可以認為是環境審核的前身)。以此證明他們優良的環境管理和引為自豪的環境績效。它們的做法得到了公眾對公司的理解,并贏得廣泛認可,公司也相應地獲得經濟與環?境效益。為了推行這種做法,到本1990年末,歐洲制定了兩個有關計劃,為公司提供環境管理的方法,使其不必為證明信譽而各自采取單獨行動。第一計劃為BS7750,由英國標準所制定;第二個計劃是歐盟的環境管理系統,稱為生態管理和審核法案(Eco—ManagementandAuditScheme,EMAS),其大部分內容來源于BS7750。很多公司試用這些標準后,取得了較好的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這兩個標準在歐洲得到較好的推廣和實施;在全球日益嚴峻的環境影響下,我國對生產企業的節能、減排、降耗有更加嚴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