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7-06-09 瀏覽數(shù)量: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2017年第7號公告,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將《水泥包裝袋》等1077項強制性國家標準轉化為推薦性國家標準(名錄詳見上述公告附件)。
為做好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后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工作的銜接,便利檢驗檢測機構對外提供檢驗檢測服務,鑒于上述1077項標準僅涉及標準性質、標準代號轉化,國家認監(jiān)委經研究決定:自上述標準轉化之日起,允許已取得原標準所涉檢驗檢測能力的機構直接使用轉化后的推薦性標準開展檢驗檢測活動,并在后續(xù)資質認定申請時辦理相關手續(xù)。
特此公告 !
(文章來源:國家認監(jiān)委網站)